无人照顾孩子证明(实用12篇)

无人照顾孩子证明 第1篇

协议人: 男 1976年1月出生 教师

身份证号

协议人: 女 1978年12月出生 镇政府干部

身份证号

协议主题:增加子女抚养费

协议时间 2___x年3月19日

协议效力:协议之日起至孩子年满18周岁或有独立生活能力止

协议内容:协议人___和______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同意孩子(___ 男 20___年11月20日出生)的抚养 权继续归。。。。

二、___对孩子___男 20___年11月20日出生)的抚养费增加到每月600元(陆佰元)人民币

三、给付方式:每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

四、如果拒不履行给付义务,承担追加抚养费30%的责任

五、因工资未到位、患病、家庭特殊原因可以延迟给付

六、如有其他应时事宜或未尽事宜,按照儿童利益最大原则和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

协议人签名: 协议人签名:

年3月19日 年3月19日

本协议一式三份,母子双方个一份,监护人一份,需加盖双方单位公章

无人照顾孩子证明 第2篇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双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双方愿意共同遵照执行此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

一、双方一致同意,该子女的抚养权,监护权及姓氏归乙方。

二、甲、乙双方同意,对子女在未成年期间造成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赔偿,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不论甲乙双方将来能否结婚,双方仍与该子女保留父母关系,享有亲权。

四、甲方对子女享有探望权,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可剥夺甲方对孩子的`探望权。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非婚生子婚抚养,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自留存一份。

甲方: 乙方:

xx年xx月xx日

无人照顾孩子证明 第3篇

现有我村_______________之儿/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生,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因其父母长期在_____________务工,家乡无人监护,为了履行父母监护职责,方便照顾孩子。拟在贵地其父母身边就近入学,望予以安排,特此证明。

___村村名委员会

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无人照顾孩子证明 第4篇

甲方: 身份证件号:

乙方: 身份证件号:

为妥善处理甲乙双方小孩 抚养费一事,经双方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和履行:

一、甲乙双方原系男女朋友关系,甲方于 年 月 日生育了小孩 ,系双方的小孩,现双方同意小孩由甲方携带抚养随甲方生活。

二、乙方自愿支付小孩 抚养费 元,乙方在 年 月 日前支付 元,余下 分 付清,每年支付 元,必须在每年的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 抚养费必须作为专款用在小孩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开支,不得挪作他用,甲方不得另行再向乙方提出其它要求。

三、甲方向乙方保证在乙方按协议履行支付小孩抚养费的情况下,甲方和其家人不得向有关部门和个人举报或者泄露该事情,不得骚扰乙方的工作和生活,如甲方违约需全额退回乙方所支付的抚养费。

四、乙方也必须保证家人在任何时候都不得骚扰甲方和小孩的生活。

五、双方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对自己的意愿和以上所签定的协议负完全责任,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即生效,双方必须遵守和履行。

甲方: 乙方:

xx年xx月xx日

无人照顾孩子证明 第5篇

协议人: 男 1976年1月出生 教师

身份证号

协议人: 女 1978年12月出生 镇政府干部

身份证号

协议主题:增加子女抚养费

协议时间:20xx年3月19日

协议效力:协议之日起至孩子年满18周岁或有独立生活能力止

协议内容:协议人___和___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同意孩子(___ 男 11月20日出生)的抚养权继续归......

二、___对孩子___男 20年11月20日出生)的抚养费增加到每月600元(陆佰元)人民币

三、给付方式:每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

四、如果拒不履行给付义务,承担追加抚养费30%的责任

五、因工资未到位、患病、家庭特殊原因可以延迟给付

六、如有其他应时事宜或未尽事宜,按照儿童利益最大原则和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

协议人签名:协议人签名:

20xx年3月19日 20xx年3月19日

本协议一式三份,母子双方个一份,监护人一份,需加盖双方单位公章

无人照顾孩子证明 第6篇

______________派出所:

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岁,__________区__________市,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哪里就读,并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毕业。根据市户籍管理相关规定和本人需要,特申请户口申请。望早日批复!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手写签名)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无人照顾孩子证明 第7篇

遗赠人:XXX,性别,年龄,汉族,住XXX(称甲方)

XXX,性别,年龄,汉族,住XXX

抚养人:XXX,性别,年龄,汉族,住XXX。(称乙方)

甲方系夫妻关系,现年事已高,体弱多病,现经与乙方协商,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达成本协议,内容如下:

一、由乙方承担甲方的衣、食、行、医疗、殡葬等费用,直至甲方两位遗赠人“百年”为止。

二、乙方享有受赠甲方全部财产的权利。包括位于XXX***号房屋五间,西房三间以及其他附属建筑;甲方的全部生活用品及存款等。

三、甲、乙双方应信守承诺,自觉履行本协议书的权利义务,永不反悔。

四、双方指定XXX村民委员会负责监督本协议书的履行。

五、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XXX村委会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立遗赠人:签字(夫妻)

抚养人:签字

见证人:xxx

XX年X月X日

无人照顾孩子证明 第8篇

孩子抚养权:第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第二,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五)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第三,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民法典》第六编婚姻家庭,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无人照顾孩子证明 第9篇

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

甲方:,女,民族 ,年月 日出生,住址:,身份证号码:乙方:,男,民族 ,年月 日出生,住址:,身份证号码:甲方与乙方经充分协商,就双方所生儿子 的抚养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双方愿意共同遵照执行此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

一、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人民币贰万陆千元(元)整,甲方同意(非婚生)的抚养权和监护权归乙方;

二、乙方自愿承担儿子付任何费用;

三、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及其家属、亲戚人等不得干涉乙方家庭正常生活,如:破坏乙方家庭和睦、威胁乙方家人安全等。若有违反,所造成的后果将由甲方负责;

四、甲、乙双方同意:对儿子在未成年期间造成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赔偿,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五、在不影响儿子下,甲方可以对儿子 进行探望,但探望前必须提前与乙方约定,经乙方允许后方可探望;

六、本抚养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自留存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见证人:(签名

协议签订日期:年月日

无人照顾孩子证明 第10篇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现状调查报告

一、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界定

孤儿是社会上最弱小、最困难的群体。我国新的孤儿保障体系已经初步成型,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生活保障,尚处于探索阶段。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孤儿一样,属于家庭无力抚养,需要国家提供基本抚养支持的儿童。包括:父母(生父母或办理了收养手续的养父母)双方同时出现服刑、精神病,弃养(联系不上)、重度残疾等任意一种情况的未成年人;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而另一方因弃养、重病、吸毒、服刑等不能尽抚养义务或无力承担抚养责任的未成年人。

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存现状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生存发展状况堪忧,亟需国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市妇联全面摸底调查显示,全市有孤儿有265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450人。事实无人抚养孤儿存在以下突出问题:

一是生活极度贫困。家庭年人均收入在500元以下占70%,任何经济来源,只能靠政府、乡亲或亲戚接济生活占20%,因寄养家庭条件尚可、孩子可以维持正常生活学习的仅占10%。

二是就学就业形势严峻。或在外飘泊流浪,或在本地依赖乡亲临时施舍勉强度日,绝大部分由亲属抚养,其中祖父母、外祖父母隔代监护总数的68%。监护人本身年迈体弱,贫病交加,由于贫困所导致的生存压力以及各种因素影响,即使国家免除了义务教育阶段的所有学杂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不去上学或中途辍学的比率仍然很高。在我们调查走访的12名孤儿中,小学学历的`有2名,初中学历的有8名,最高学历为职高,仅占总人数的20%。由于文化程度不高,导致了就业竞争力普遍不强,生活状况仍处于社会底层,仅能勉强维持温饱。

三是心理障碍凸显。在调研走访中,基层干部普遍反映孤儿存在的最大问题不是“孤身”而是“孤心”。 很多孤儿存在不同程度的恐惧、焦虑、抑郁、自卑、自闭等心理问题。他们对生活缺乏安全感和自信心,对学习和人际交往缺乏热情。由于缺乏及时有效的约束管教,个别存在行为偏差,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之一。

三、对策建议

一是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动态信息数据库。以村为单位进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全面摸排认定工作,层层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动态信息数据库,实时监控,动态管理,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各级领导领导班子绩效考核。

二是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专项救助制度。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专项救助金,省级财政全额负担(或各级财政按一定比例分担),统筹安排并作为专项资金下拨,保证专款专用,根本性解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生活和医疗保障。

三是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监管体系。一方面,强化政府责任,加强民政部门的权利和责任,充实基层力量(包括人力和经费),建立政府孤儿救助监管体系;另一方面,采用政府聘请监督员,媒体监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考察,专家评估等方式,协助监督各地各级政府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工作的落实情况,并每年通过相关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无人照顾孩子证明 第11篇

甲方: 性别: 民族:出生年月: 年 月 日,身份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住址:

乙方: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身份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住址:

见证人: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身份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住址:

经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双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双方愿意共同遵照执行此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

一、双方一致同意 (非婚生)的抚养权和监护权归乙方

二、甲乙双方可以自愿选择以下第一种、第二种或第三种方式支付子女 的抚养费、生活费、医疗费和其他费用。

第一种支付方式:甲方于本协议生效之日一次性支付乙方对孩子的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总计人民币元。

第二种支付方式:甲方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按年支付乙方对孩子的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 元人民币/每年,支付截止日期为非婚生子女年满十八周岁。 第三种支付方式:甲方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按月支付乙方对孩子的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元人民币/每月,支付截止日期为非婚生子女年满十八周岁。

三、甲、乙双方同意:对子女在未成年期间造成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赔偿,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对子女享有探望权,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可剥夺甲方对孩子的探望权,也不得剥夺孩子对甲方的探望权。

五、甲方付清约定费用后跟乙方以及子女的抚养、教育、上报户口等再无任何关系,也无须承担子女的任何费用,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方支付任何费用。若乙方违约,则乙方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所有费用,同时终止对子女 的抚养权。

六、在乙方承担对孩子的抚养教育期间,对孩子的抚养及教育等方面有不良影响或影响孩子身心健康的,甲方有权对孩子进行抚养和教育,乙方必须返还甲方所支付的对孩子的抚养费、医疗费、教育费等相关费用。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一式二份,甲乙方各自留存一份。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见证人:(签名)

协议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无人照顾孩子证明 第12篇

(一)我国《民法典》规定,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根据这一规定,生父母之间不论是否存在夫妻关系,在送养子女时,都必须征得对方同意,由双方共同送养,而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即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另一方才有权单方送养。

因为父母与子女之间是一种血缘关系,不会因为父母的离婚而消除。在父母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所以对孩子的送养,也应由生父生母双方共同进行,不允许一方单独送养

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1、丧失父母的孤儿;

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1、孤儿的监护人;

2、社会福利机构;

最后,要明确一点,作为孩子的父母,如果没有特殊苦难而将孩子私自送人,涉嫌犯罪,遗弃罪。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以上便是对离婚后无力抚养孩子可以送人吗问题的解答,通过上述的阅读,我们可以知道,离婚后,孩子仍然是属于双方的,所以单方如果无力抚养,打算送人的话需要双方共同送养,并且,若无特殊苦难私自送养即构成犯罪。若对相关内容还有不理解的地方,可以详细咨询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本文内容摘抄自互联网,只做模板演示使用,无其它用途,如您觉得侵犯了您的权益, 请发送邮件至2012553798#qq.com反馈,本站将立刻删除! 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s://www.sirwk.com/zhengming/e22312179bf43e61576081a2f250f845.html

分享:
扫描分享到社交APP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工作日:9:30-18:30,节假休息

关注我们